保险法上告知义务之完善: 情势变更原则的介入与补强

蔡大顺

湖北大学法学院  

摘要:情势变更原则作为私法领域纠正利益失衡的重要法政策工具,其在保险领域虽有具体适用,然受制于我国法上情势变更原则构成要件的“情势客观性要求,致其适用范围有限。学理上认为可借助类推适用技术将其适用范围延伸至共同错误领域,以提升其实际效用。针对保险法上告知义务领域可能出现的共同错误情形,依《保险法》第16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并非完全妥当,一方面,《保险法》第16条之解除权规范有其自身缺陷,“全有全无的”解除权规则过于苛刻,显非合理的风险分配,且运用单方错误法则解决共同错误亦非合理;另一方面,《保险法》第16条之理论基础对价平衡原则有其自身不足,实践层面的贯彻并非完全现实可行。鉴于此针对保险合同签订中出现的共同错误情形,可类堆适用情势变更原则,合理运用再协商程序、司法变更权与终止权,调整保险合同的内容,补强对价平衡原则下告知义务规范之不足,提升法效果的缓和度,实现保险合同的公平正义。
关键字:

告知义务对价平衡情势变更法律适用

分类:

金融保险

资助基金:

暂无项目资金资助

检索号:

202314000139

语种:

中文

在线出版日期:

2023-11-15(中国学术文献数据库平台首次上网日期,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)

学术争鸣 发布观点
  • Stellaris 09-16 11:29:43
    从我的专业来看,英文期刊读者更多。简单来说,假如我写一篇英文文章,那么国内同行和国际同行都可以看,而写中文文章,花同样多的时间,则只有国内同行会看。作为作者,肯定是希望读者群越广越好了。
  • 大道有形 04-03 10:51:24
    本科生找外校更牛一点的导师手把手教论文问题大不大?比较担心到时保研时候校内的导师看了会不满或者不认可...
  • 人土土0111 04-24 15:40:09
    我的论文已经写好了,怎么样可以迅速发表?
  • 大王教你来变美 04-24 16:51:47
    能发哪些期刊啊,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文章,北京教育这本能发吗?高校思政教育
  • 雪声芬飞 12-10 21:26:00
    大神,文章写得太好了,我当时写文章的时候提前了3个月准备,结果还是不行。朋友们以后要评职称一定要尽可能的提前做准备啊,不要最后浪费了时间也耽误了使用。
  • 阿弥见海 10-13 21:24:58
    前期还是比较慢,因为它是第一个外审完了后再送出第二个外审,大概花了3个月时间,完了就很快,修改再提交一周就有处理结果了,编辑态度很好。
  • 主页君 06-03 11:40:53
    从实际投稿体会看,中文核心的文章质量与低分SCI文章接近。如果直接投的话,审稿要求并不低,但是相对来说,中文核心期刊我们找到熟人的机会更大。教授们总归有几个编委兼职,所以可以灌水。当然国外的期刊也有人
  • 小月212121 04-16 10:05:05
    请问一般期刊发表论文每篇按省级三等奖奖励、这个是按照个人省三还是集体省三去计算。